Lazy loaded image1.66亿!又有上市公司公告补交税款及滞纳金了!为何近年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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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诚志股份发布关于子公司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暨补缴税款的公告。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诚志永清”)于近期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宁税稽税通[2025]20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并就《通知书》相关内容进行了自查以及税款补缴。经自查,诚志永清需对碳五重质烃产品补缴消费税、税金附加及相关滞纳金,总金额共计 16,635.20 万元,截至其公告披露日,诚志永清已完成相关款项的全额缴纳,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故该金额中应该不含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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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子公司补缴巨额税款的事件,确实是这几天资本市场和企业界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这类事件并非孤例,近年来,随着国家税收征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和“金税四期”等信息化手段的深入应用,税务政策的执行和税务稽查的力度确实呈现出持续收紧的态势。
这类事件在近年来并不鲜见,涉及多个行业和不同税种。虽然具体原因各异,但都反映出税务机关对税收政策执行的严格性和追溯能力在增强。以下是一些可以搜索到的类似事件类型或关注点,为大家进行一个总结:

特定产品消费税政策理解差异或调整

  • 类似诚志股份的案例: 诚志股份的“碳五重质烃”产品,其是否应归属于消费税应税品目的认定,可能存在企业与税务机关理解上的差异,或者随着政策的明确化,原先未缴纳的现在被要求补缴。化工行业、石油炼化行业等,对于一些混合物、中间产品、副产品的税务定性有时较为复杂,容易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
  • 其他行业: 例如,部分被认定为“奢侈品”或特定应税消费品的行业,如果早期对产品归类存在模糊地带或政策执行不到位,后期可能面临补税风险。

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清理与规范

  • 背景: 过去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可能会出台一些与国家税法不完全一致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返还”承诺。
  • 趋势: 近年来,国家层面加大了对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和规范力度,一些不合规的优惠被取消,企业可能需要补缴之前享受的税款。
  • 影响行业: 一些享受过地方“土政策”的企业,都可能面临此类风险。

利用税收洼地进行税务筹划的合规性风险

  • 背景: 一些企业通过在税收优惠地区(所谓的“税收洼地”)设立主体,进行业务转移或利润安排,以达到节税目的。
  • 趋势: 税务机关对缺乏商业实质的税务筹划、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等行为的监管趋严,“金税四期”下,企业资金流、票据流、货物流的匹配性受到更严格的审视。一旦被认定为不合规,可能面临补税、滞纳金甚至罚款。
  • 影响行业: 贸易、服务、咨询、部分高新技术等行业中,利用税收洼地进行筹划的情况较为常见。

个人所得税(特别是股权转让、高收入人群)的规范

  • 背景: 对于一些复杂的股权转让、高管薪酬、网红主播收入等,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也在加强。
  • 趋势: 通过大数据分析,税务机关对高收入人群的税务合规性关注度提升,一些通过不合规方式避税的行为被查处并要求补税。

土地增值税清算与补缴

  • 背景: 房地产行业是土地增值税的重点领域,由于其计算复杂、清算周期长,容易产生争议和补缴情况。
  • 趋势: 税务机关对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持续推进,一些早期项目可能面临补缴。

历史遗留问题的“翻旧账”

  • 背景: 税务稽查的追溯期通常是3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5年,对于偷骗税等严重违法行为没有追溯期限制。
  • 趋势: 随着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的进步,税务机关对历史数据的分析能力增强,一些历史遗留的税务问题也可能被重新审视。

我查找了近年来上市公司被要求补税的一些案例,发现还真的挺多的,要知道这些仅仅是上市公司,所以,公开披露的案例可能只是实际发生情况的一部分,但足以反映出一些趋势。

1. 诚志股份 (子公司: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时间: 2025年5月30日
  • 税种: 消费税、相关税金附加(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 补税原因和事项: 子公司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碳五重质烃”产品,根据税务机关《税务事项通知书》(宁税稽税通20号)的要求,进行自查后补缴相关税费。这通常涉及到对该产品是否属于应税消费品目录、适用税率或计税依据的重新认定或政策明确。
  • 补税金额:
    • 总金额:16,635.20万元 (1.66352亿元)
    • 具体构成为:消费税、税金附加及相关滞纳金。公告未单独列示各部分金额。
    • 罚款: 公告明确“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
  • 其他说明:
    • 公司认为此次补缴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 预计影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约13,222.86万元。

2. 博汇股份

  • 公告时间: 2024年3月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应纳税额通知)》,2024年6月公告相关生产线停产。
  • 税种: 消费税
  • 补税原因和事项: 税务主管机关认定公司生产销售的“重芳烃衍生品”应按照“重芳烃”缴纳消费税。公司对此存在异议,认为其产品与国家规定的应税“重芳烃”在组分、性质及用途上存在本质区别。
  • 补税金额:
    • 税务机关要求公司对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的“重芳烃衍生品”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涉及金额约5亿元。这应为应补缴税款,是否包含滞纳金需看通知书具体内容,但通常此类核定会一并计算。
    • 罚款: 公告中未明确提及罚款,主要争议在于税目认定和补税本身。
  • 其他说明:
    • 该事项导致公司核心生产装置——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4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装置停产。
    • 公司表示仍在与税务机关沟通,并寻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此案例反映了税务机关对特定化工产品消费税征收政策的从严执行和定性趋同。

3. 维维股份 (原控股子公司: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时间: 2024年6月13日
  • 税种: 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 补税原因和事项: 根据税务部门《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应纳税额通知)》,原控股子公司枝江酒业在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期间未按规定申报的消费税等被追缴。这通常意味着税务机关通过稽查或审计发现了历史时期的欠税行为。
  • 补税金额:
    • 应补缴各项税费合计:8500.29万元。公告未明确此金额是否包含滞纳金,但根据税务实践,长期欠税通常会包含滞纳金。
    • 罚款: 公告未明确提及罚款。
  • 其他说明:
    • 维维股份已于2020年12月将所持有的枝江酒业71%的股权全部转让。但根据转让协议,若出现因转让前的原因产生的纳税义务,由维维股份承担。
    • 此事引发市场对“税务倒查30年”的讨论。但当地相关部门回应称,此为审计部门发现枝江酒业欠税,税务部门依程序正常追缴,并非“倒查”。
    • 追溯时间跨度长,涉及金额较大。

4. 藏格矿业 (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

  • 公告时间: 2024年4月1日
  • 税种: 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 补税原因和事项: 公告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格尔木市税务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需补缴2021年至2023年期间的各项税费。具体原因未在简要公告中详述,可能涉及计税依据、税率适用或政策理解等问题。
  • 补税金额:
    • 应补缴各项税费:398,423,060.70元 (约3.98亿元)
    • 滞纳金:81,719,630.89元 (约0.82亿元)
    • 合计:480,142,691.59元 (约4.80亿元)
    • 罚款: 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即未予罚款。
  • 其他说明:
    • 公司表示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工作,已按要求缴纳相关款项。
    • 同时,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藏格锂业有限公司预计产生合计约2.65亿元的增值税留抵退税和企业所得税退税。

5. 顺灏股份

  • 公告时间: 2024年4月26日
  • 税种: 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补税原因和事项: 对公司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发生的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补缴相关税费。这通常与对金融商品转让的应税收入确认、进项税抵扣或税率适用存在调整有关。
  • 补税金额:
    • 应补缴税款:4,202,560.08元
    • 滞纳金:3,990,182.39元
    • 合计:8,192,742.47元
    • 罚款: 公告未提及罚款。
  • 其他说明:
    • 公司已按要求缴纳相关款项。
    • 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问题在近年来是税务关注的一个方面,政策细节较多,企业容易出现理解偏差。

6. 北大医药

  • 公告时间: 2024年4月11日
  • 税种: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 补税原因和事项: 公司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需补缴2019年度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的各项税费。具体原因未详细披露,可能涉及收入确认、成本费用列支、税收优惠适用等多个方面。
  • 补税金额:
    • 应补缴税费:13,820,209.19元
    • 滞纳金:5,627,093.07元
    • 合计:19,447,302.26元
    • 罚款: 自查补缴通常情况下,若在税务机关检查前主动进行,可能免于罚款或从轻处罚,公告未提及罚款。
  • 其他说明:
    • 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款项缴纳入库。
    • 体现了企业在当前税务环境下加强自查自纠的趋势。

7. 华林证券

  • 公告时间: 2024年4月(在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中提及)
  • 税种: 企业所得税
  • 补税原因和事项: 补缴2018年至2021年期间的企业所得税。具体原因可能与收入确认、成本费用列支、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事项的税务处理有关。
  • 补税金额:
    • 应补缴税款:29,323,179.43元
    • 滞纳金:预计约1,800万元 (具体以税务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 合计:预计约4,732万元
    • 罚款: 未明确提及罚款。
  • 其他说明:
    • 该事项预计将对公司已披露的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8. 联建光电

  • 公告时间: 2024年1月31日(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提及)
  • 税种: 企业所得税
  • 补税原因和事项: 收到税务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因子公司深圳市联动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少缴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
  • 补税金额:
    • 应补缴税款:19,795,043.70元
    • 滞纳金:公告未单独列示,但该金额已包含。
    • 罚款: 公告未明确提及罚款。
  • 其他说明:
    • 该事项导致公司对2022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因冲回了原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9. 大理药业

  • 公告时间: 2021年12月
  • 税种: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
  • 补税原因和事项:
    • 公司2018年至2020年买入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部分产品取得的利息及具有利息性质的收入未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 公司在2018年和2019年存在取得少量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如虚开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符发票等)的情况。
  • 补税金额:
    • 应补缴各项税款及滞纳金合计:1,567,813.01元。公告未单独列示各部分金额。
    • 罚款: 公告未明确提及罚款,通常自查或金额较小且积极配合的情况下,可能免于罚款。
  • 其他说明:
    • 公司已按期足额缴纳上述款项。
    • 反映了对企业购买金融产品产生的收益以及发票合规性的税务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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